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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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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资料
所列材料仅适合在职人员参考,其他具体可咨询客服人员-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3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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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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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申请表格
请在比利时申请表第37项及最后一页签名处亲笔签字,字迹需与护照上签字一致,共两处。(请下载网站表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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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代交委托声明书
请在比利时代交声明书上亲笔签字,字迹需与护照上签字一致。(请下载网站声明书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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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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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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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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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明资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该资料,签发需超过3个月;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劳动合同或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3个月。 -
在职证明
1.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预计出发时间最好控制在2个星期之后,因为一般获得签证都是3个月有效的。预计出发时间不宜太靠后,可以提高日本方地接发邀请函的速度。);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若属于在办事处上班但办事处没有注册公司的情况下,请按以下的格式准备。(网站提供模板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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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金证明
工作单位近三个月到六个月银行对账单(必须是公司名称开户的对账单),当申请者本人或是申请者所属公司承担费用,则必须提供。若邀请信中提及邀请方或第三方承担所有费用,则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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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证明
1.在公司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在2013年之后改为网上年检所以可以提供正本加盖公章)。
2.在非营利或事业单位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活期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
机票预订单
1、我司代订机票预订单,客人无需提供.(在职证明上的往返时间为5~7天即可,不可超过10天)注:(如果接到领馆调查的电话请说机票酒店不是本人订购,是送签社或者商务公司帮忙订购,如果回答不好会直接导致拒签),如果申请人接到领馆电话调查机票酒店的情况也可以说忘记了,等问清楚了再告知领馆。然后致电我司指导出正确的回答方法,不要当面直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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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安排
1.可以不用提供,我司代做.(在职证明上的往返时间为5~7天即可,不可超过10天)注:(如果接到领馆调查的电话请说机票酒店不是本人订购,是送签社或者商务公司帮忙订购,如果回答不好会直接导致拒签),如果申请人接到领馆电话调查机票酒店的情况也可以说忘记了,等问清楚了再告知领馆。然后致电我司指导出正确的回答方法,不要当面直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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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邀请函
普通商务的邀请函,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回国保证;
4、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 -
参展/观展邀请函
会展组织方邀请函,请注意,本文件需由正式的展会公司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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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观展所需资料
如商务类型为参展/观展,请提供展会邀请函、付款通知书、付款收据、摊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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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在行程前和后各多买两天,如行程为9.15-9.25,保险购买时间则不小于9.13-9.27这个区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注意事项
1、比利时驻广州总领事馆代表捷克共和国处理其在中国华南区的签证事宜,广州比利时签证申请中心同时接受捷克的短期签证申请。
2、此签证无需预约,可委托代送代取。比利时驻广州总领事馆要求在广州比利时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签证申请的同时,需出示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并签名的委托声明书(原件)。(请在网站下载填写签字)
3、需要申请人提供真实、明确的出行目的和行程。领馆有可能需要补真实的机票、酒店确认单,并且要与交资料时提交的机票酒店单一致。
4、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云南省、广西为广州领区受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为上海领区受理;其他为北京领区受理
【声明:本公司是一所专业的旅游代办机构,不隶属于领事馆政府,明星国旅网站致力于协助个人或者企业获得他们的旅行许可或短时间的入境停留。服务费均为领事馆所收,该费用包含各方面的帮助以及协助。 】